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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要收七成手续费 商家未明码标价涉嫌侵权
作者:林华建 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林华建 记者张文章)因在直播间重复购买了电影票,消费者申请退票退款,售票方声称要扣除票价70%的手续费。对此,9月19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警示,提醒电影购票平台、网店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服务信息与相关规则,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近日,集美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一起投诉,张女士因重复购买电影票,向售票方申请退票退款,售票方客服以“该电影票为特惠票,且购票时网页有明确告知退票规定”为由拒绝全额退款,并称要退票的话需扣除70%的手续费。
  受理投诉后,集美区市场监管局集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售票方进行调查。该售票方负责人表示:“公司通过直播间销售电影票,票价比线下影院有较大优惠,且购票时会先提示购票须知与退票规定,购票人需点击‘我已知悉’后才可付款购票。电影票有一定的特殊性,如果支持任意退票,会造成难以避免的损失。”
  在售票方经营场所现场,执法人员现场操作,点开视频平台相关网页“购票须知”后发现页面上并未标注手续费的具体金额,该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原则。此外,售票方要求收取票价70%的手续费,设置门槛过高,导致事实上难以退票,也造成消费者的财产损失。上述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售票方立即对退票的手续费加以明确,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并妥善处理好张女士的退票退款诉求。目前,售票方已同意全额退款。
  集美市场监管部门指出,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影购票平台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服务信息与相关规则,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网络平台或商家利用退票规则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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