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9月21日,记者从湖北省宜昌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由宜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指导,宜昌市烹饪酒店行业协会、宜昌市信息与标准化所等共同编制的《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半份菜、小份菜”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这意味着宜昌市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半份菜”“小份菜”有了明确细化量化的要求和标准。
《规范》划定了餐饮服务单位范围,兼顾了堂食、外卖等不同用餐形式,覆盖了社会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场景,基本满足了各方落实反食品浪费工作的实际需要。
“正常提供的菜品分量的50%± 5%,价格宜为正常菜品的60%,适合3—5人就餐。”这是《规范》中对“半份菜”行为的术语定义。《规范》以“公开明示、精细管理、社会共治”为基本原则,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半份菜、小份菜”行为的术语定义、基本原则,并对宣传引导、经营服务、持续改进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规范》倡导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半份菜”“小份菜”,推行反浪费点餐模式、提供“打包”服务等;创新性提出将反食品浪费行为纳入食品采购、加工制作、就餐服务、外卖服务、宣传引导等全过程。
宜昌市烹饪酒店行业协会秘书长沈斌表示,《规范》的发布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构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长效机制提供了指导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