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武晓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公布了第一批26家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名称及备案编号,常用分发平台中,苹果AppStore未在其列。
此次公布的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包括手机用户常用的小米、华为、OPPO、vivo、三星、联想、中兴、努比亚、酷派、咪咕、百度、360、快手、应用宝、微信小程序、QQ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技术平台等。
据记者了解,自2022年8月1日《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网信办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备案管理工作。今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要求境内所有App都必须向所在地的省级通信管理局备案。《通知》印发前上线的应用程序,需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备案,没有备案者不得从事网络讯息服务。
今年9月29日,苹果更新应用商店App Store Connect线上支持文件,表示根据中国法律,特定类型的App 需要提供额外的讯息和文件,才能在中国大陆的应用商店上架。文件提到中国工信部要求App必须具备有效的“互联资讯服务提供者(ICP)备案号”。这意味目前超过132万个苹果应用程序,如果不能取得工信部的备案,明年4月1日起恐将无法更新,面临强制下架处置。
根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备案仅是对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提供分发服务行为的确认,不代表对该平台服务能力和其在架应用程序的认可。规定要求任何平台和个人不得将备案与否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不得违规从事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