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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装修“带买建材”注意“避坑”
作者:李翔 薛晶晶

■李翔 薛晶晶
  政策优化使得各地楼市逐渐回暖,“金九银十”新房设计、旧房改造需求快速上升。不少消费者出于节省时间、精力的考虑,常会选择半包、全包的装修模式,在装修公司陪同或建议下采购建材,或者在消费者指定品牌款式后由装修公司直接采买。这种采买方式看似省心,但也可能被部分装修人员“钻空子”。
  近日,江苏省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古县分局接到一起投诉,投诉人称其在溧阳市金桥商贸流通中心瓷砖品牌专卖店预订瓷砖,付完定金后临时改变主意想退单,商家以各种理由搪塞不退定金。
  古县分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投诉人并非真正预订付款的消费者,而是带领消费者前往现场选购瓷砖的第三方装修施工人员。古县分局工作人员从经营者处了解到,消费者当天下单后并未表达想要退单的意愿,听到第三方装修施工人员的退单要求后,经营者第一时间联系了消费者,对方表示毫不知情,经营者便拒绝了投诉人退定金以及索要回扣的要求。
  至此,本起投诉的真相浮出水面,原来一系列操作的背后是第三方装修施工人员想牟取私人利益。他们带消费者到现场选购建材,付完定金后,再假借消费者的名义要求退定金,替消费者另选其他价格低廉、质量较差的商品,以次充好来赚取差价,或者以退单为由向经营者索取回扣。
  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古县分局工作人员在获悉事情真相后,对投诉人进行了劝诫和教育,作为施工方,应该严格履行契约精神,将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而不应把心思放在攫取更多的利润上。只有严把质量关,才能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口碑,推动自身和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同时,工作人员也告诫经营者,在今后的服务过程中要与消费者签订规范的销售合同,明确商品订收货时间、数量、规格、金额等条款,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是对自身经营风险的规避。
  据了解,此类投诉在装修市场上并非个案。溧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明确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艺及选材选品的约定应清晰、具体,如果要求装修公司代买建材和家具,要尽量固定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替代品;同时还应明确约定工程验收办法和验收标准,以防在工程结算时出现争议。要积极取证维权,施工过程中,涉及建材采买等关键环节,消费者应加强监督、主动参与或要求施工方提供票据等对选材情况加以佐证,一旦发现质量不合格,要做好证据留存,特殊情况下先行鉴定后再自行修理或重新定做,便于后期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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