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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兴安岭
规范秋粮收购市场经营行为
作者:刘传江

  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记者近日获悉,随着秋粮收购季的到来,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防止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发生,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整治粮食购销环节中属于市场监管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
  据介绍,为促使经营者树立主体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出提醒告诫书,要求各粮食收购经营主体遵规守法,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增强主体意识,依法诚信经营;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告知粮食收购价格,依法明码标价,对于不明码标价、不按质论价、压级压价、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强制检定工作台账,保证所用计量器具及时报检,确保准确有效;对于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等计量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
  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在收购粮食过程中,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不得利用不正当价格竞争手段扰乱粮食市场经营秩序,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合法利益。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粮食收购检查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粮食购销环节中属于市场监管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并依法公示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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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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