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属地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有效串联,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吃得健康、吃得放心,自去年12月起,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部署推动该市具有一定规模的校园食堂统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通过定人、定岗、定责,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在该市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500人以上的学校全部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共计281人,实现全覆盖。截至今年10月,扬州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三件事”落实率分别为日管控98.37%、周排查96.38%、月调度96.17%。
为了帮助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扬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三个强化”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强化宣传引导,联合教育部门,市、县(区)两级联动,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视频动员会和宣贯会等,加强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理解,传达市场监管总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要求,该市674所学校(托幼机构)负责人全部到会参加,做到了“政策人人皆知、要求人人入脑”。强化组织领导,印发《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丛书》1000余册,指导食品安全总监等明晰应该承担的具体工作事项;统一要求学校组织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要求任命食品安全总监,各校任命书报属地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备案;各县(市、区)均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微信工作群,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工作提醒。强化在职履责,建立食品安全总监带队伍学习制度,每季度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带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学习培训食品安全知识并进行考核;运用信息化手段,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均应登录“江苏食品经营”微信小程序进行学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充分运用智慧监管平台,食品安全总监及时处理日常食品安全员无法处理的问题,运用手机及时上传“三件事”落实信息。
(薛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