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使用“生鲜灯”。近日,记者走访北京市东城区多家超市、菜店,发现鲜肉、水产、熟食摊位均已不再使用具有“美颜”效果的“生鲜灯”,消费者可以放心选购。图为执法人员检查副食店内的照明设备。本报记者董芳忠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