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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让“字小如蚁”的药品说明书退出公共视野
作者:赵志疆

  药品说明书(简化版)的出现,意味着删繁就简压缩内容、调整字号,满足公众最基本的阅读需求。与此同时,通过电子药品说明书(完整版),公众也可以了解药品名称、成分、性状等专业信息。
■赵志疆
  近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了《药品说明书(简化版)及药品说明书(大字版)编写指南》和《电子药品说明书(完整版)格式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日常生活中,某些药品说明书堪称“字小如蚁”,不仅平添了阅读障碍,而且显得对中老年人很不友好。依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现实情况是,不少药品说明书虽然印刷清晰,但却并不“易辨”。那些“字小如蚁”的药品说明书,看似面面俱到,实则令人如堕五里雾中——既看不清其中写了什么,也看不懂其中的专业术语。究其原因,有些药品包装本就不大,在有限的空间内,药品说明书还要写上化学成分、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服药禁忌等各项内容,于是药品说明书的字号越来越小、密度越来越大。问题是,当药品说明书的内容不明不白,事无巨细的“说明”不免成为自说自话,令人陡增烦恼、徒呼奈何。
  事关用药安全,药品说明书的关键不仅在于“说”,更在于“明”。药品说明书包含的内容及书写、排版、修订均有相关标准,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对于药品说明书的字号并无具体要求。以药品说明书新规的颁布实施为背景,“字小如蚁”的药品说明书有望彻底退出公共视野。药品说明书(简化版)的出现,意味着删繁就简压缩内容、调整字号,满足公众最基本的阅读需求。与此同时,通过电子药品说明书(完整版),公众也可以了解药品名称、成分、性状等专业信息。在“看得清”的基础上,药品企业不妨在“看得懂”上多下功夫——从保障用药安全的角度出发,药品说明书有必要更加通俗易懂,从而更好地发挥答疑释惑的指导作用。
  今年9月1日起,《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显而易见,药品说明书推出“简化版”和“大字版”,只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一部分。乘着移动互联网的春风,药品说明书完全可以添加扫码语音播报功能,在“可读”的基础上实现“可听”,为公众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使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到每一处民生细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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