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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四度”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黄小燕 余知都

■黄小燕 本报记者 余知都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支队形象。”近年来,湖南省娄底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刀刃向内、转变作风、精准发力、优化服务,用“四度”执法全面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效果显著。
  筑牢法律底线,把握执法“尺度”。娄底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严格遵守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在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与经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同时,以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为牵引,扎实开展好各项专项行动。通过从严打击侵权假冒、商品过度包装综合治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反食品浪费”专项行动、论坛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系列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23年,该支队累计查处违法案件154起,结案120起。当场处罚39起,移送行刑衔接案件线索5起,处置投诉举报93起。
  坚持暖心温情,传递执法“温度”。娄底市市场监管局从源头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出台《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以及《娄底市市场监管领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不实施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列出重点监管清单,明确重点监管事项8项,公布699项执法项目清单。支队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刚柔并济提升执法效果。截至2023年11月30日,娄底市市场监管系统年内办理不予处罚案件55起,减轻处罚440起,从轻处罚5170起,顶格处罚5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3起。其中,娄底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13起,办理减轻处罚案件31起,从轻处罚36起。
  强基赋能增效,提升执法“精度”。娄底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强化系统业务学习和培训,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适用能力和执法实践水平,积极应对新情况新业态。在坚持集中学习、一周一课、专项学技能的同时,采取送出去学、请进来教、集中交流、以案说法、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强化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文书制作和案件办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法治思维意识,通过集体讨论、认真总结,形成执法经验。针对新型违法领域,充分运用市场监管总局“云课堂”、电子数据取证微课堂学习+实践,不断提升运用视频取证、网络证据固定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的能力,确保精确快速锁定违法行为。
  强化办大要案,拓宽执法“维度”。娄底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注重大要案查处,其中,查处的某农资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复合肥料案,入选湖南省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2023年,支队查办或联合查办的潘某某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案,现已刑拘3人。开展加油机计量专项执法行动,对其中4家加油站涉嫌破坏加油机计量准确度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成效显著。一个个大案要案,对违法行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面对新型违法行为和复杂案情,支队人员认真钻研,积极探索和分析法律适用条件,确保执法范围全覆盖,不断拓宽执法维度。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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