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高报告中,司法机关直面市场关切,向全社会表明了促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支持市场平等竞争、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鲜明态度,强调“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做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法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契合现代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有助于市场形成更稳定的预期,是经营主体投资兴业的重要决策考量,是司法为民的应有之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用扎实的法律举措稳预期、提信心。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等界限,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坚决纠正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两高报告中提到的司法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的切实举措,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为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只有司法公平公正、各类产权的所有者安心放心,市场的创业、创新、创造动力才能更加强劲。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让经营主体放下包袱、安心发展。
两高报告里的司法案例,在微观方面着眼于用服务解决困难,在宏观方面着力于借政策突破瓶颈,为营商环境的优化不断添砖加瓦。司法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司法公正,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充分融入司法政策、落实到个案办理中,将社会危害性作为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坚决纠正把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的做法。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让经营主体更加安心,心无旁骛谋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机关要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
建立小微企业涉诉信息澄清机制,据实为涉诉企业“正名”;支持民营企业反腐败、“打内鬼”;打破各类“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推出了一系列司法服务企业的实践举措,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司法积极助力公平公正的市场空间,社会各界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更加充分激发,企业家才能更加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法治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期待越来越多的“法治之光”,平等照耀各类经营主体,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助力各类经营主体稳步健康发展。
(段续 刘怀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