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讯 为更好服务消费者,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切实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消保维权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管系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努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去年以来截至目前,昌吉州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通过电视、微信、LED屏等共播放宣传标语和消费公益广告238条;开展消费教育活动22场次,3.1万人次参与;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昌吉州市场监管系统接收处置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9682件,已办结9679件,办结率99.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1.63万元。畅通消费纠纷“绿色通道”,积极推进ODR企业建设,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26家,接收投诉1319件,已办结1276件,办结率97%。
开展昌吉州十大民生领域“30+N”项微整治铁拳行动,共查处案件1258起,案值676万元,罚没款1205万元,曝光典型案例89起,现场集中销毁6吨假冒伪劣商品。开展民生领域价格检查和殡葬服务机构、粮食购销领域、守护公平竞争、涉疫药品价格、涉企收费等领域专项整治,约谈经营主体96家次。
深入推进放心消费承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等机制建设,指导鼓励昌吉州85家市场主体加入“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行列,累计线下无理由退货5863(件),累计退货金额75.77万元。培育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80家,公示投诉信息2137条。(南晶 蔡小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