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9月开发建设的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监测系统上线运行后,实现了对各地数据质量的常态化、自动化、智能化监测,并按月为各省份数据质量情况进行赋分,为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监测系统上线以来,根据各省市场监管部门反馈的功能完善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先后升级了8次,使系统监测更贴近实际、贴近规则。截至目前,监测系统累计检查数据196.1亿条,平均每月检查数据28.01亿条;累计检查次数5203.79亿次,平均每月检查次数650.47亿次;累计发现问题数据52.97亿次。
为赋能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高效、便捷地掌握并提升所辖区域的数据质量,监测系统支持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线实时查看全省及所辖各地级市的各项考核结果。同时,监测系统还支持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线下载质量“不合格”数据记录。通过上述功能,监测系统正逐步推进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在全面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冗余控制以及关联性等方面的全面提升。 (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