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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32条措施
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
作者:孟刚

  本报讯(记者孟刚)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市药监局等9部门共同发布《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以下简称《措施》)。为加速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需求,《措施》提出32条举措,对创新药械企业从研、产、审、用全链条给予政策支持,推进创新链、产业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
  《措施》从创新药械研发、临床实验、审评审批、生产制造、流通贸易、临床应用等8个方面提出32条举措,包括:着力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质效、助力加速创新药械审评审批、大力促进医药贸易便利化、加力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努力拓展创新医药支付渠道、鼓励医疗健康数据赋能创新、强化创新医药企业投融资支持和保障措施。
  在助力加速创新药械审评审批方面,推动实施“药品补充申请审评时限从200日压缩至60日、药品临床试验审批时限从60日压缩至30日”的国家创新试点。《措施》提出要充分发挥国家和市级创新服务站作用,对创新医疗器械企业的审评服务前置,2024年新增10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前置评估、优化流程,建立临床急需进口药械审批绿色通道,2024年力争推动10个临床急需品种进口。
  《措施》还提到,努力拓展创新医药支付渠道。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合作,开发具有针对性的、覆盖创新药械和健康管理服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利用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从成本中列支(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的优惠政策,支持购买覆盖创新药械的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建立“北京普惠健康保”特药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特药使用情况,动态调整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品“应进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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