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消保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消保条例》走进千家万户,让更多消费者知法用法,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会)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的作用,紧扣消费热点、维权难点,通过提问答疑、以案说法、课堂宣讲、短视频、印制宣传册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对《消保条例》宣传解读,四川各地也纷纷开展宣传解读《消保条例》的活动。
每周一期 解读亮点
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闫光耀告诉记者,《消保条例》出台后,四川省消委会认识到《消保条例》对于规范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的重要作用,立即着手对《消保条例》进行宣传解读,组织编印了《消保条例》亮点解读宣传册,印制1万册发给21个市(州)、7个基层联系点、29家维权工作站。依托由46名律师组成的律师顾问团,策划制作了8期亮点解读文章和5期短视频,在“四川消委”官方公众号和短视频号上每周一期定期发布。
5月28日,第一期亮点解读短视频与网友见面,关注的主题是“拒绝强制搭售”。《消保条例》第十一条对“利用技术手段”强制销售行为进行“亮剑”。短视频以线上购买车票被默认勾选意外险为例,通过顾问律师出镜讲述的方式,对《消保条例》规定进行了生动形象的讲解。
近年来,四川省消委会持续开展消费领域法律法规知识进校园活动,在此次《消保条例》宣讲活动中,专门针对大学生消费热点领域,组织专家律师开展送法进校园。5月29日,四川省消委会与四川大学法学院联合举行《消保条例》解读讲座,邀请律师顾问团主任、全国优秀律师、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郭龙伟对《消保条例》进行解读,并与同学们进行现场互动和问答。
紧扣热点 以案说法
据介绍,四川省消委会此次对《消保条例》的宣传解读,紧扣消费热点和投诉中反映出的维权难点,制作了强制搭售、大数据杀熟、预付式消费、无理由退货、直播带货、自动续费、“一老一小”等专题,采取问答形式,侧重以案说法,以达到更好的普法效果。
律师顾问团成员、四川蜀天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强告诉记者,看到“大数据杀熟”这个选题时,他想到近期的一起典型案例。2024年1月,有乘客称在某平台订2月7日由郑州飞珠海的航班机票时,发现同一航班价格差异很大,用三个不同手机不同账号搜索该航班时显示出400元、480元、1330元三个不同的价格,并且会员等级低的反而比等级高的优惠力度大。
“这就是典型的‘大数据杀熟’。”谢文强表示,《消保条例》针对“大数据杀熟”等歧视性定价进行了禁止性规定。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宣讲中,把这个案例和对《消保条例》相关内容的解读结合起来,让消费者知道哪些行为是歧视性定价,在日常消费中如何规避。”谢文强说。
近年来,关于商家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消费者“自动续费”的投诉增多,成为维权热点。《消保条例》第十条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律师顾问团成员、四川川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义文对该条款进行了解读,同时为开通会员服务的消费者“支招”:要及时关闭自动续费,一些APP推出“免费试用”“首月优惠”“连续包月折扣”等促销活动,往往标注有“自动续订,随时取消”的提示,消费者选择这类充值时,要在优惠到期前设置提醒并手动关闭续费服务,避免忘记取消而被扣费。
解读宣贯 各具特色
在四川省消委会的组织、带动和示范作用下,四川各地纷纷开展《消保条例》解读宣传活动,为消费者解疑释惑,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采取上宣、内宣和外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结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业务培训会,向各区(市)县消委会(消协)工作人员讲解《消保条例》亮点和重点条款。利用视频会议召集重点企业进行《消保条例》宣讲;深入行业协会走访调研,发放宣传资料,依托协会向广大经营者开展《消保条例》宣贯;利用“成都消委”官方公众号发布《消保条例》系列解读。
宜宾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宜宾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互联网联合会大力开展《消保条例》宣贯,阐明《消保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解读《消保条例》亮点;联合家装建材行业商会、二手车协会等行业、维权工作站发放读本等宣传资料500余份;针对消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虚假宣传、预付式消费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有序组织开展对高新区、大学城等重点区域内的学法宣传。
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消保条例》宣贯列入今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分区县针对学校、企业、街道社区等领域组织大型宣讲;在5月21至23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所长能力提升培训班中,组织专家对《消保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根据《消保条例》编撰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制作短视频及案例手册进行广泛宣传。
乐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培训会,邀请高等院校学者和省局相关处室专家进行授课,重点围绕消费投诉处理实务技巧、《消保条例》解读、12315工作实务暨全国12315平台数据质量提升、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消费投诉举报应对处理等方面开展讲解,围绕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进行现场观摩教学。
遂宁市市场监管局、遂宁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等联合召开消费维权工作能力提升培训会,邀请四川省消委会投诉部主任、遂宁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对《消保条例》进行逐条学习和亮点解读。制作《消保条例》宣传资料,与12315“五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消费争议在线解决机制等工作深度融合。
资阳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运用各类媒介,利用各类场所,发动各方力量,深入各个领域,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消保条例》的宣传解读,已对320余户经营者开展指导和培训,发放宣传资料4.6万余份,宣传覆盖群众4.2万余人。
闫光耀告诉记者,下一步,四川省消委会将加大对全省消委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营造学《消保条例》、用《消保条例》的浓厚氛围,提高系统消费维权能力和水平;继续组织《消保条例》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