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程磊 记者徐文智)“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关于格式条款,下列哪项理解有误?”6月19日,甘肃省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念,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鼓励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比赛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置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3个环节。比赛中12支代表队36名选手沉着冷静、机智答题,比知识、拼速度,以团队协作展现职业风采,用精彩表现赢得了现场阵阵掌声,充分展示了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储备以及对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深刻理解。
经过激烈角逐,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代表队获一等奖,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获二等奖,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市场监管局代表队获三等奖。据悉,兰州新区将选拔3名选手参加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
此次竞赛进一步推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解读、贯彻落实和实践运用,提高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增强了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