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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
选购具有应急开启功能的电子门锁
作者: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电子门锁因其智能、便捷、安全等优点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7月8日,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使用电子门锁时应开启组合验证的开锁方式;首次安装电子门锁后,应修改默认密码。
  购买电子门锁时,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内容是否完整,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单等是否齐全,购买时应向商家索取发票等有效凭证,拒绝购买“三无”产品。
  选购符合GB21556—2008《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产品,以及具有应急开启功能的电子门锁,以便应急情况下使用。
  选购具有输入错误报警和防破坏报警功能的电子门锁,当连续多次实施错误操作或防护面板遭受外力破坏时,电子门锁应有相应报警信号提示。选购时,应关注电子门锁使用寿命。
  首次安装电子门锁后,应修改默认密码,开启电子门锁组合验证的开锁方式,比如采用“密码+指纹”“密码+刷卡”“人脸+指纹”等双重验证方式。
  使用信息识别卡开锁功能的电子门锁,应妥善保管好信息识别卡;使用指纹开门功能的电子门锁时,应留意是否存在可疑痕迹或划痕,防止被非法读取和复制。
  定期检查电子门锁电量,及时充电或更换电池,检查锁芯孔和应急充电口是否堵塞。若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切勿自行拆卸,需联系专业人士上门维修。妥善保管应急钥匙,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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