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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虚假宣传等情形
北京嘉乐会家政公司被处罚
作者:万晓东

  本报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北京嘉乐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乐会公司)因存在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及合同模板中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减轻当事人自身责任的情形,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6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嘉乐会公司主要从事家政服务业经营活动,经营模式主要为通过家政经纪人为客户介绍育儿嫂、月嫂等阿姨,为阿姨寻找客户,从中获取佣金。当事人与家政经纪人签署劳动合同,与客户、阿姨签订三方服务合同。
  自2020年7月起,当事人在其官网、“阿姨来了”APP以及西瓜视频平台“阿姨来了”账号上,在不同时间段陆续宣传“更有覆盖全国的嘉乐会学校培训体系”“建立了遍布全国的阿姨培训体系”等内容。经核实,当事人并未建立遍布全国的培训体系。
  2022年5月25日至今年5月24日,当事人在“阿姨来了”APP上宣传“嘉乐会学校在北京、武汉、杭州等10多个城市设有分校”的内容。经核实,当事人仅在北京、武汉有培训学校,并未在10多个城市设有分校。
  2020年7月至今年3月15日,当事人在其官网上宣传“公司提供岗前360°、24小时模拟上岗培训”等内容;2022年5月25日至今年5月24日,在“阿姨来了”APP上对育儿嫂宣传“24小时360°岗前培训”等内容。经核实,当事人并未对全部育儿嫂进行24小时岗前培训。
  2022年5月25日至今年5月24日,当事人在“阿姨来了”APP上对育儿嫂宣传“服务保障:三证上岗、五证护航,上岗必备身份证、健康证、育婴师证、营养师证、保健与护理师证保驾护航”等内容,对月嫂宣传“服务保障:三证上岗、五证护航,上岗必备身份证、健康证、母婴护理证、催乳师证、育婴师证、小儿推拿师证、营养师证、保健与护理师证保驾护航”等内容。经核实,当事人处的育儿嫂、月嫂未持有全部上述证书。
  另外,当事人在2020年内使用合同模板与客户、阿姨签订三方服务合同,2020年内共签订162份合同,合同履行时间最晚持续至2023年12月16日。上述合同模板中规定“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丙方过失给甲方带来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乙方承担法庭判定的连带责任,赔偿额度不超过乙方本次签约居间服务费的5倍,乙方在保险理赔及丙方已承担的额度内免除法律责任”,当事人即合同中规定的乙方。上述内容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减轻当事人自身责任的情形。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嘉乐会公司的上述行为存在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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