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国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7月12日披露的信息显示,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联合健康公司)及其责任人因4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158万元,其中总公司被罚38万元,分支机构被罚120万元。
据了解,复星联合健康公司及其责任人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处罚严格落实了“双罚制”,项开宝、陈雄斌、潘麟等12名直接责任人均被警告和罚款,罚款额在1万元至7万元不等。
业内人士表示,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可能增大保险销售误导的概率;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侵犯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复星联合健康公司是国内第6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其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意外保险业务。最新业绩数据显示,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复星联合健康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5.58亿元,净利润-0.91亿元。报告期内,复星联合健康公司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75.76%和146.59%,最新风险综合评级为B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