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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年——我与《消法》”主题征文
购物,从闹心到舒心
作者:赵亚亚

■赵亚亚
  1984年的暑假,我爬上山坡,扛着小镢头挖来一笼一笼的茵陈,一个一个摘净,每天趁着日头炸红端出去晒,晚上潮气上来之前紧赶慢赶收回来,好不容易弄满一蛇皮袋子,压实了背到城关镇收购站卖了一块二毛钱。然后,我兴冲冲地直奔百货公司。干什么?我要用自己的劳动所得买一支毛笔。九岁的我,开学将升入小学三年级,三年级的学生要写毛笔字了,没有毛笔怎么行呢?
  我攥着卖茵陈的钱,好不容易挤到柜台前,隔着玻璃柜台,让售货员给我取了几支中豪,准备仔细挑选。可是,烫头发的女售货员很不耐烦,不停地催促:“你要哪一支?赶紧,不要弄坏了!”仓促中我拿了一支,花了三毛五分钱。回去的路上,碰见同村的小伙伴们,我拿出毛笔准备炫耀一番,可是没想到塑料笔帽一拔,毛笔头掉了。
  看着还没有使用笔杆与笔头就分家的毛笔,我的眼泪吧嗒吧嗒不停地淌。小伙伴鼓励我去商店换一支好的。我们一起来到商店,那个女售货员根本不理睬。后来我一边哭一边说清了事情的原委,她大手一挥,不耐烦地说:“去、去,哪里娃多哪里耍去!拿出门的货,还想调换,异想天开。你自己拿出门弄坏了,还赖上我们了。都像你这样,我们的门市还开不开?人不大,鬼点子还大……”一顿冷嘲热讽和夹枪带棒,我只好无奈地离开了。
  回到家里,担心妈妈责怪我买东西眼窝瞎、笨头笨脑上了当,就悄悄用棉线把毛笔头紧紧地扎了几圈。开学后一用,笔头又松了,我就再用棉线勒一勒。
  这是我第一次买东西,花了钱买了坏货,还被售货员奚落,简直闹心透顶了。
  从此以后,我不敢轻易买东西了,需要什么就让姐姐给我买、让哥哥代我买、让父母替我买。成年后,我去商场买衣服,更是望而却步。卖家漫天要价,步步都是坑,次次都上当,当当不一样。
  1994年1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电视报纸上大张旗鼓地宣传,我想这和咱有啥关系呢?后来出了个打假英雄王海,我跟着看热闹;苏丹红被曝光,我们只得背着自家秦椒在街道粉碎了吃;奶粉里的三聚氰胺,想着将来自己有了孙子,干脆养一头黑底白花大奶牛;年年收看央视“3·15”晚会,牢记了12315这个电话……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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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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