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电动自行车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146批次电动自行车和79批次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不合格;跟踪抽查到前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21家,其中有12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抽查不合格数目令人关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仍需加力推行,不能有丝毫放松懈怠。(据7月30日《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如今,电动自行车的身影随处可见,已成为消费者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据统计,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3.5亿辆,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4228万辆。面对如此规模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状况成为广大消费者最关心也是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个别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存在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违规现象。有的厂家生产不含原装充电电池和充电器的“裸车”;有的经销商将锂电池换装为铅酸电池;还有的经销商拆掉了限速装置、加长了鞍座长度……近年来,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大多与以上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密切相关。
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的车速限值、防火性能、电气装置等安全项目和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的过充电保护、壳体阻燃性、短路保护等质量安全项目开展检验,这些项目合格与否,直接影响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
自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来,电动自行车行业相关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水平得到较大提升。通过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联合多部门出台实施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提升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质量安全水平;发布并即将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不仅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也规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环节;对电动自行车所使用的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则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减少安全隐患;同时重拳出击,全面查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的违法拼改装等行为。
抓住生产源头,管住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始终在路上。随着电动自行车行业安全生产销售的全流程规范体系的逐步完善,消费者安全骑行、放心消费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将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