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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商品低卡
上海旺旺商贸有限公司被罚
作者:孟刚

  本报讯(记者孟刚)近日,上海旺旺商贸有限公司因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2022年6月22日,当事人在网络购物平台的FixXBody旗舰店上架销售一款由淮安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蘸蘸小荞面(日式酱油味),产品页面的标题栏为“旺旺FixXBody非油炸荞麦面97克/桶装方便面速食泡面凉面低脂低卡”,在网页标题中宣称低卡。经查实,该产品实物标签上的名称为蘸蘸小荞面(日式酱油味),净含量97克,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中对能量的标注为每份(97克)975千焦。生产商委托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22SW005876)显示,该产品样品状态:固体;型号/规格:97克/杯;能量的检验检测结果为1025千焦/97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附录C“表C.1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规定,每100克固体能量≤170千焦,且脂肪提供的能量≤总能量的50%,可声称低能量。当事人在网络购物平台的FixXBody旗舰店上架销售的蘸蘸小荞面(日式酱油味)不符合低能量(低卡)标准。2022年9月22日,当事人接到消费者对低卡的投诉后更改宣传页面,改后标题为“旺旺FixXBody非油炸荞麦面97克/桶装方便面速食泡面凉面”。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在销售预包装食品蘸蘸小荞面(日式酱油味)的网页中宣称低卡与产品情况不符,引发消费者误解的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对商品的质量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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