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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顾客交易 损害他人商誉
追觅贸易北京分公司被罚
作者:万晓东

  本报讯(记者万晓东)近日,追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追觅贸易北京分公司)因存在不正当价格、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违法行为,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45万元。
  据悉,添可电器有限公司与追觅贸易北京分公司存在竞争关系,追觅贸易北京分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其直播间使用“自己朋友的经历”用“添可废了”等宣传用语,对对方公司产品进行对比说明。追觅贸易北京分公司对“自己朋友的经历”无法提供相应证据,也无法证实“自己朋友的经历”所涉及的添可电器有限公司产品出现的问题是否存在普遍性,上述宣传引导对消费者产生影响,也对对方公司产品声誉产生损害。
  2022年11月29日,追觅贸易北京分公司在其直播间宣传“某添某可他们家的洗地机”“功率230W”“连电饭锅都比不上”“连电饭锅的功率都达不到”的宣传内容,该宣传内容对于被宣传主体有明确的指向性,根据添可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能够证实,追觅贸易北京分公司宣传“某添某可”即为添可电器有限公司的产品,追觅贸易北京分公司通过“连电饭锅的功率都达不到”的宣传内容,说明对方产品性能不及追觅贸易公司产品的情况太过片面,电饭锅功率并非洗地机法律认定的或普遍认可的参考标准,况且洗地机产品的性能、吸力影响因素较多,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导,进而对举报人添可电器有限公司的商誉构成损害。
  2023年8月26日,追觅贸易北京分公司在其直播间宣传“咱家追觅家跟某斯拉电池同款,用七八年都没问题”,该公司宣传中“某斯拉”从消费者的认知和品牌的知名度方面,比较容易认定为“特斯拉汽车产品”,该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电池与特斯拉为同款,只说明其电池与特斯拉电池使用的都是“电池模组”模式和技术,都使用“21700”款电池芯,该公司对此进行虚假宣传和陈述,已经达到引人误解的程度,进而影响消费者的判断,已经构成虚假和引人误解宣传的违法行为。
  2023年3月底,追觅贸易北京分公司制定了4月的销售政策,其在官方旗舰店上,发布追觅H12ProPlus、M13Beta两款产品,2023年4月1日—14日期间,促销价分别为2899元和3499元,但是该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4月17日两次直播的购物车页面中显示,H12ProPlus价格仍为2899,M13Beta价格仍为3499元,并标有“最后一天会员福利价2899”“会员日3499价格最后两天”字样的宣传内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经营者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追觅贸易北京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该局依法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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