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发布重点民生领域广告活动合规提示
本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为加强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重点民生领域广告发布行为合规提示,提示各企业自觉提高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严格遵守《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商业广告活动应始终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提示中表示,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不得发布;营销宣传中不得含有制造容貌焦虑、夸大治疗功效、对治疗安全进行保证性承诺等内容。生活美容机构可开展生活美容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宣传。
不得以“包治百病”“祖传手艺”“独家配方”等为幌子营销所谓的“神医”“神药”。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食品(含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婴幼儿配方乳粉广告不得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普通食品广告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不得宣传保健功能或明示、暗示保健功能。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中不得出现“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不得伪造统计数据或者科学实验数据等,夸大近视防控效果。
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牙膏广告不得含有“长牙”等明显违背常识或者宣称“修复龋齿”“抗幽门螺旋杆菌”等疾病治疗功效的内容。消毒产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疾病治疗作用。
各类培训广告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职业技能培训广告不得以“新赛道”“新技能”为噱头,宣称“找好工作”“赚快钱”“快速取证”“包过”等。
养老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对老年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等功能;不得以宣传“五星级养老院”“配备专业医护”等内容及假借养老服务机构之名,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时间银行”互助养老项目等名义发布涉养老广告。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