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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星”“Yeamoko”等5批次笔袋不合格
作者: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生产、销售的学生用品(笔袋)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5批次,涉及“洪星(图形商标)”“Yea moko(图形商标)”等品牌。不合格项目为可触及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
  据介绍,5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为:标称由上海百代文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QL IA笔袋,标称规格型号为主要材质:PVC;标称由广州市洪星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层笔袋,标称商标为洪星(图形商标),标称规格型号为220X55X80mm/HX—7956;标称由东阳市艺格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笔袋《库洛米》,标称规格型号为220×105mm/PU皮+PVC,以及该公司生产的笔袋《美乐蒂》,标称规格型号为220×105mm/PU皮+ PVC;标称由嘉兴麻坊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甜心牛仔抽绳多功能笔袋,标称商标为Yea moko(图形商标),标称规格型号为材质:帆布。
  据悉,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移交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据了解,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项目标准中,要求学生用品可触及的塑料件中DBP、BBP、DEHP三种邻苯二甲酸酯总含量应不超过1000mg/kg。本次抽查有5批次的产品该项目DBP、BBP、DEHP三种邻苯二甲酸酯总含量超过了标准限值要求。儿童长期接触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标的笔袋产品,会影响体内激素水平、干扰内分泌系统,影响生殖系统发育,损害肝脏和肾脏功能。
●消费提醒
注意产品的合格标识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选购学生用品笔袋时要认准国标,GB21027—2020为现行有效的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标准。标准明确提出学生用品应在产品上或其最小包装或其销售包装上标明“本产品适合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的学生使用”或“适用年龄:6岁至14岁”。在选购笔袋时注意产品的合格标识。不要选择无标识或者标识不全的商品,如无企业名称、无生产地址、无联系方式、无中文标示等情况。
  选购笔袋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尽量在正规商场和商店购买学生用品。材质最好选择帆布或棉布笔袋并且最好水洗晾干后使用。挑选时,不要选花里胡哨的和带塑料部件的笔袋,越简单越好。在网上购物时,切勿只看网页上的介绍信息,尽量要商家提供实物图和商品标签,防止商家虚标信息。 (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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