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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的手机被绑定他人号码
首开通州万象汇华为馆做出赔偿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记者 聂国春
  “我买的新手机,竟然绑定了他人的手机号码。”北京消费者陈先生近日向《中国消费者报》“消费者之声”投诉,怀疑自己在北京首开通州万象汇华为智能生活馆购买的手机系二次销售。
  陈先生说,10月7日下午,他在该店花11999元购买了一款华为Mate X5手机,当时没有开具发票,使用几天后发现不对劲。“我之前也买过华为手机,有华为会员账号,但我进入会员中心发现,查不到这次线下购买手机的记录,只能看到之前的购买记录。这次购买后,我的会员积分也没有变化。”陈先生说。
  10月11日,陈先生再次来到店里,让销售人员打印出他的销售单。没想到销售单显示,陈先生购买的这部SN码为22W0224828004364的手机,在10月1日下午3点就已经在APP端被以12499元的价格售出,绑定的顾客姓名和电话是另外一个人的。
  “手机SN码相当于人的身份证件,具有唯一性,也是产品激活、保修等的凭证,为什么我的手机SN码被绑定了其他顾客?”对于陈先生的质疑,商家承认该手机被出售过且被退回来了,没及时退回工厂。
  陈先生认为,如果是已经被他人购买过的手机再次以新机销售,商家就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理应进行赔偿。但是,商家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随后,陈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和《中国消费者报》投诉。
  10月16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和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一同来到该华为智能生活馆。商家公开的营业执照信息显示,其主体为易联讯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通州第二分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
  值班经理解释称,销售单上的手机并没有被真实销售,而是该店新开业时做的一次线上销售测试,手机也没有被激活。因此,该手机并不算二次销售。
  对于记者提出采访第一位购机顾客的请求,值班经理以“不能透露顾客信息”为由予以拒绝。记者又提出找销售单上的收银员和销售员进行核实,也被值班经理拒绝。
  潞源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表示,不管商家是不是销售测试、手机是否被激活,销售单上载明的该手机被绑定他人手机号是事实,商家在销售前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或者更换新机。至于赔偿事宜,需要双方协商。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最终,商家同意为陈先生更换新机并赔偿1000元。
  至于手机的来源以及商家所销售的手机是否为二次销售,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商家提供相关台账进行调查。值班经理表示,这要走内部流程申请,需要时间。《中国消费者报》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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