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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消费纠纷源头解决 ●探索预付式消费资金托管
湖南出台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余知都

  本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5月27日,记者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湖南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提出20项重点措施,着力破除消费者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维护群众利益,全面建设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在实施消费维权提效行动中,重点强化消费纠纷源头解决。推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ODR)建设,推动平台型、总部型、连锁型、大型企业健全消费纠纷解决体系,提升ODR企业覆盖率和活跃度。同时做好《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开展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鼓励企业建立异地异店退换货机制,力争到2027年全省动态发展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超5万家。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湖南将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小程序等)及公共场所视频系统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在预付式消费领域,将强化经营者责任,落实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在订立书面合同、按约履行、提前告知、及时退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并探索实行预付式消费资金托管模式,防范化解预付式消费风险。
  湖南将注重消费环境示范引领工作,以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工作为抓手,以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为载体,引导经营主体践行“质量安全放心、交易公平放心、经营管理放心、服务承诺放心、消费维权放心”的公开承诺,推动经营者自我承诺、对标提升。强化标准引领、信用激励和金融赋能,培育一批放心商店、放心市场、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加强对放心消费新场景的宣传推介,拓宽各类促消费活动渠道,发挥标杆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放心消费幸福湖南”的良好氛围。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黄晓岚表示,希望通过开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湖南全省商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消费风险明显降低,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效果显著,经营者诚信意识普遍增强,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大幅提升,确保消费环境明显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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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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