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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
应优先选择额定容量高的充电宝产品
作者:刘传江

  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为进一步加强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充电宝质量安全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要求各销售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货票据等,确保其所销售的充电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产品,一律不得采购和销售;销售合格产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明、无执行标准的“三无”充电宝产品,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未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不合格充电宝产品;主动自查所售产品,对存在问题的产品及时下架处理;依法处理消费投诉,积极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充电宝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投诉举报,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妥善解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告诫书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通过正规电商平台、品牌专卖店、大型商超等渠道购买充电宝产品,仔细查看产品标识及信息是否齐全,包括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的名称、型号、安全警示标识及使用说明书等,切勿购买“三无”产品或价格异常低廉的产品;购买时应认准产品上的CCC认证标识,并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验该产品的CCC认证证书状态是否为“有效”,避免购买到证书被暂停、注销或撤销的产品;检查产品外观及参数,确保产品表面清洁,无明显变形、损伤,接口触点无锈蚀,同时核对产品标注的输入输出参数、电池能量、额定容量等信息,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产品,建议优先选择额定容量高的产品;关注召回信息,及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网站或其微信公众号(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查询充电宝召回信息,若购买的产品属于召回范围,应立即停用并联系企业处理;保存购物凭证,依法维权,如遇充电宝质量问题、购买到无CCC认证产品(2024年8月1日后生产)或不合格产品应立即投诉举报,如怀疑产品存在缺陷可登录上述召回中心网站或公众号反映线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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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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