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20世纪80年代末,国内市场上进口名牌家电,如收录机、录像机、电视机等供应紧张,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商机”。他们以“紧俏商品”为诱饵,打着“预售”的幌子进行诈骗活动。《中国消费者报》连续曝光多起相关案件,包括北京马倬预售夏普800收录机诈骗5.9万元案、陕西宝鸡苟兴照预售进口彩电诈骗47.4万元案、湖北武汉张国胜预售日本原装彩电诈骗30余万元案及广西南宁长城贸易公司预售彩电诈骗案等数十起案件。
然而,此类诈骗行为并未因曝光而收敛。1989年3月初,有人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礼堂公开举办所谓日本进口录像机预售活动,以每台3800元的价格向345名消费者收取预购款共计130余万元。半年过去,消费者既未收到录像机,也未获得退款。当他们前往该公司礼堂讨要说法时,却被告知“责任应由具体承办人个人承担,单位不承担退款责任”。消费者情绪激愤,维权无门。
在多方投诉未果的情况下,受害消费者投诉至《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报》迅速派出记者展开深入调查,于1989年8月31日发出长篇通讯《他们呼唤着主持正义的人》,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礼堂预售录像机内幕进行了揭露。
谁知报道刊发后,该单位礼堂相关负责人携律师直接来到报社,指责报道严重失实,并声称自己同样是诈骗事件的受害者。
面对质疑,报社并未退缩。为澄清事实、辨明责任,《中国消费者报》于当年9月14日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包括涉事单位委托律师在内的19位法律界人士共同研讨。会上双方观点激烈交锋,辩论一度充满火药味。但随着事实逐一呈现,情势出现戏剧性转折——在场法律人士最终达成共识,一致认为代理此案的根本目的应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9月18日,《中国消费者报》再度发表《究竟谁是受害者?》一文,以扎实的调查和清晰的逻辑,进一步揭露事件真相,明确责任归属。
一系列深度报道与讨论文章,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经济部也跟进制作专题节目,推动此案进入公众视野。在中国消费者报社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共同组织与支持下,受骗消费者联合起来,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调解,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礼堂最终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向消费者全额退还预购款并支付部分利息。
1990年春节前夕,20多位已获退款的消费者代表冒着严寒专程来到中国消费者报社,送上了一面书写着“为消费者仗义执言”的锦旗。
影响
在20世纪90年代前后,家用电器开始进入中国百姓家庭。然而,由于当时国内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有限,所生产的产品质量问题不少。为了买得放心,不少消费者将目光投向了进口家电。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人们偏爱进口家电的心理,进行预售诈骗。
在承包经营盛行、预售诈骗频发、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背景下,有关进口录像机案件的判决为消费者提供了索赔依据,之后其他地区也出现了类似判例。
作为一种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预售制的初衷是让消费者通过提前支付定金锁定商品。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近年来传统的预售骗局已几乎绝迹,但新的问题逐渐浮现。
近年来,一些酒店纷纷推出低价预售活动,以极具吸引力的“白菜价”回笼资金。然而,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酒店客房爆满导致预订困难、退款时需支付高额手续费、预售房源售罄后消费者被迫加价升级房型等。尤其在节假日或年末,兑换入住权限变得异常困难,不少热门酒店甚至一房难求。
在电商平台的实际操作中,不少商家存在拖延发货、随意更改发货日期甚至单方面撤单、不接受退换货等问题。有些商家甚至利用预售机制将产品备货的库存成本和时间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今年4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质疑“超长预售”现象,认为部分商家设置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如预售商品不退换、预付金不退等,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界人士呼吁监管部门出台预售合规指引,明确预售商品的种类及预售期限,并加强对平台和商家的监督。电商平台也应完善预售机制,统一信息披露标准,加强上架审核,过滤掉超出合理预售期限的商品。同时,电商平台应提供更便捷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渠道,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在商家明显利用预售机制进行欺诈的情况下,平台应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 (本报记者聂国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