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2007年,山东省总人口为930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达7000多万人,分布在全省8.66万个行政村中。面对农村食品经营业户面广、量大、分散和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的现状,如何遏制问题食品侵入农村消费者餐桌、如何构筑农村食品安全防线,成为摆在山东省相关管理部门面前的严峻课题。
国家工商总局2007年在全国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在活动推进过程中,山东省工商局在全省农村食品市场推行了“食品经营一户多档制”“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农村大集熟食证明登记制”“裸(散)食品标牌公示制”等四项制度(以下简称“四项制度”)。
针对农村散装裸装食品多、渠道不明、质量和卫生条件难以保障等问题,山东省工商系统对症下药,通过“四项制度”约束农民小商店、食品批发户、农村大集流动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控制农村市场食品质量。
2007年7月底,《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深入齐鲁大地,开展了持续1周的实地探访。在庆云县、德州市、滨州市、泰安市、淄博市等地农村市场,记者采访了农村食品经营户、农民兄弟和市场监管人员,详细了解了“四项制度”的推进实施情况,尤其是食品经营者对于“四项制度”从不理解到接受的过程。
记者调查发现,“四项制度”就像一条链,把多年来难管的农村市场上的食品置于动态监管之下。比如,一户多档制要求农村食品经营户必须建立供货商档案并在进货时向供应商索要有关票证,使每一种食品的出处和来源一目了然。而实名登记制则要求食品从业人员要佩戴标明个人真实姓名、身份和健康状况的胸牌,自觉接受农民监督。对于农村大集上的食品,工商部门则采取了证明登记制,即每到有集市时,工商所执法人员都必须对集市上所有赶集卖食品的流动经营户进行逐一登记,届时每一个经营户卖什么食品、卖了多少,住址、电话等将被全部记录下来,一旦有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可以及时找到当事人。同时管理部门对市场上的裸(散)装食品还实行标牌公示制,要求业户注明名称、产地、主要成分、保质期等。
农民兄弟的感受更是实实在在——食品来有踪去有影,经营者有责任心,让消费者买得踏实、吃着放心。
影响
《为了7000万农民兄弟的食品安全——山东省工商系统推行“四项制度”探索农村食品安全治本之策》报道刊发后,全国各地工商系统纷纷到山东进行考察学习。
2007年12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山东省召开全国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现场会,在全国推广山东“四项制度”经验。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在会上指出,“四项制度”的推行,体现了工商系统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对自身职能认识的不断深化,在提高经营者经营服务水平的同时,也增加了他们的效益,从而达到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的目的;“四项制度”的推行,体现了以人为本、以农民群众为本的监管理念,体现了工商部门的服务意识;“四项制度”的推行,使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四项制度”的推行,使农村食品经营状况逐步规范,违法、违规者受到孤立,违法、违规比例大幅下降,初步改变了法不责众的局面。
“四项制度”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其核心在于实现了农村食品可追溯。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有关制度均围绕食品的完整供应链展开,涵盖了从产地到销售各环节的信息追踪与责任追究。
农村食品可追溯有助于政府监管部门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更加有效的监管,确保农村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相关法规与标准。同时,消费者能够更加放心地选购农产品,企业也能够更好地保障产品质量与安全,提升市场竞争力。
《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建立全程追溯制度,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多次发文推动追溯体系建设。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提出“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在食品安全与消费升级的时代命题下,“四项制度”已从“政策选项”升级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生存刚需”。
(本报记者聂国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