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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人工心脏瓣膜报道揭隐藏多年医疗安全黑洞
作者:万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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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春,一封来自福建消费者黄女士的投诉信,讲述了她母亲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以下简称福建协和医院)接受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后不幸去世的经历。记者首次接触到这起投诉时,面临的调查任务极具挑战性,因为心脏瓣膜属于高度专业的医疗器械,而涉事企业美国美敦力公司还是全球医疗科技的领军者。
  调查初期,记者两赴美敦力中国总部所在地上海,又多次前往事发地福州。在调查过程中,记者翻阅大量医学书籍,多方采访心血管外科专家、医疗器械监管专业人士和法律专家,通过多方印证,逐渐厘清了美敦力公司涉嫌违规的脉络。
  记者调查发现,涉事公司的“T505C221、T505C223、T505C225、T505C227、T505C229”等心脏瓣膜涉嫌套用注册证,涉嫌将未经注册产品在国内销售、使用。这些产品使用量巨大,意味着全国范围内有大量患者可能受到影响。
  在深入调查中,记者发现了更多问题:涉事心脏瓣膜产品追溯标签涉嫌标注不规范,多个材料中涉嫌出现不同产品名称,说明书出现图文不对应等。令人担忧的是,医生依据错误说明书可能导致手术操作失误,直接危及患者生命。
  此后,《中国消费者报》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连续报道(详见2016年5月30日1版《这款人工心脏瓣膜是不是黑户》、2016年6月17日1版《又一款心脏瓣膜疑似黑户》、2016年7月29日1版《福建协和涉嫌使用未注册医疗器械案听证》)。报道刊发后,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
影响
  《中国消费者报》关于美敦力心脏瓣膜的这组调查报道,首次独家揭开了一个隐藏多年的医疗安全黑洞,引发了波及社会各界的深度反思与制度变革。同时,展现了《中国消费者报》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不懈努力,面对国际知名企业和国内医院,通过扎实的调查和专业的求证,揭开了事实真相。
  报道刊出1周后的2016年6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公告》。公告称,为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决定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要求所有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对本企业是否存在几种违法行为开展自查。其中,包括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有关规定。
  同时,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跟进,对涉案心脏瓣膜问题展开调查。经查,福建协和医院于2010年至2015年间,从上海幕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并在手术中为病患使用标称注册证号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10第3461137号,美敦力公司生产的规格为 T505C221、T505C223、T505C225的人工心脏瓣膜共计79个产品,均为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货值1544890元。
  经过数月调查,2016年7月8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向福建协和医院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7月12日,福建协和医院向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听证。听证会上,福建协和医院提出,涉案医疗器械人工心脏瓣膜(商品名:HancockⅡ)是经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号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10第3461137号。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经过研究认为,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0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国食药监械(进)字2010第3461137号所列明的产品规格共25个,不包含T505C221、T505C223、T505C225。因此,涉案的人工心脏瓣膜属未经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福建协和医院关于涉案产品为合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说法不成立。
  2016年9月初,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向福建协和医院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福建协和医院使用79个未经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且涉案产品为植入性高风险医疗器械,属于从重情形,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货值金额1544890元8.5倍罚款,共计13131565元。
  《中国消费者报》的这组调查报道的影响超越了个案本身,它促使政府、企业、医疗机构和公众共同反思医疗器械安全问题,推动了监管制度、行业规范和社会共识的多重进步。 (本报记者万晓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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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版:砥砺四十载 融合启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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