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今年以来,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落实2025年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安排,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查处相关违法案件6411件。11月26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其中5起典型案件。
3月20日,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称重庆楚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种不同口味“香菇豆干”标注的营养成分一模一样,涉嫌虚假标注营养成分。经调查,当事人未检测上述产品营养成分,而是参考类似产品营养成分表并修改数据后标注在包装上,违法所得28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铜梁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违法情节综合裁量,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0元、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指出,食品标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食品生产者应对其提供的食品标签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月4日,大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依法对当事人钟某进行立案查处。钟某因销售的保健食品中检出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成分,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且被判处有期徒刑。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指出,那非、拉非类物质及其系列衍生物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本案中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人员既被追究刑事责任又被实施从业禁止,以此警示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违法犯罪将受到严厉处罚。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件还有:合川区谭某平使用甲醛溶液加工销售牛腿骨案、璧山区罗某丹销售含禁用物质的减肥食品案、江津区渝某隆食品公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