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保委赋能消费质量与权益保障双提升
编者按 2021年4月7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四届全委会正式组建,开启了为期5年的“守护权益、提振消费”新征程。5年来,上海市消保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依法积极履职,为提振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环境、加快建设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作出了积极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5年来,上海市消保委立足超大型城市消费特点,直面新业态、新消费带来的新挑战,在法治建设、机制创新、平台搭建和影响力提升等方面实现了一系列标志性突破。
推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筑牢消费维权法治根基。细化完善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对新兴领域经营者行为的规范,进一步明确消保委公益属性和法定地位,强化其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中的平台功能和桥梁纽带作用。
首创消保基金会,探索社会共治“上海模式”。与7家大型国企和组织共同发起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动员社会力量援助消费者维权、资助提振消费相关公益活动,衔接公益诉讼与公益基金,打通公益民事赔偿实现路径。
创设大讲堂与圆桌会,赋能消费提质扩容。联合上海市消保基金会举办10期“提振消费维护权益”大讲堂,围绕消费发展新趋势、聚焦消费领域新课题群策群力,吸引社会各界超万人次参与,有效凝聚提振消费共识与合力。携手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建立圆桌会沟通机制,通过13场座谈为108家外企解决134项实际问题。
打造高品质宣传品牌,放大消费维权传播声量。改版重塑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同步开通视频号,形成线上线下、视听结合的传播矩阵,实现维权声音多元触达、消费知识广泛传播。
5年来,上海市消保委始终把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放在心上、落到实处。紧扣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战略重心开展工作,以机制创新破解难题、以多元协同凝聚合力,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