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蔚)随着智能家居快速普及,消费类网联摄像头走进千家万户,成为家庭安防、老人儿童看护、宠物监测的常用设备。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起草的《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规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具备远程查看、实时录像、云端存储、双向通话等功能,容易大量采集家庭影像、语音、位置等敏感个人信息。近年来,部分产品因网络安全防护不到位,导致用户隐私泄露、监控画面被非法窃取,成为智能消费领域突出的安全痛点。
此次《实施规则》的出台旨在规范消费类网络连接摄像头(含家用智能摄像头、安防摄像头等)网络安全标识应用,强化产品网络安全管控,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非法入侵等安全风险,为消费者选购安全可靠的智能安防产品提供权威指引。
《实施规则》聚焦消费类网联摄像头全生命周期网络安全管理,明确了网络安全标识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评价依据、标识样式、使用规范、监督管理等内容,覆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
《实施规则》明确适用产品主要为面向普通消费者使用,具备网络连接功能,可采集、传输、存储音视频信息的消费级摄像头产品,不包含专业安防工程用设备,精准对接家用智能摄像头市场监管需求。
《实施规则》要求,申请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重点强化账号安全、密码管理、漏洞防护、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关键指标。产品需具备强制初始密码修改、高强度密码策略、异常登录提醒、固件安全更新、数据本地加密存储、传输加密等功能,严禁未经用户同意采集、传输、泄露用户音视频数据,禁止设置后门、预留非法访问通道,从硬件和软件层面杜绝偷窥、入侵风险。
《实施规则》指出,网络安全标识将作为产品网络安全合规的可视化凭证,经评价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可按规定使用统一样式的网络安全标识,标注于产品本体、外包装及销售页面,消费者可通过标识快速识别安全合规产品。同时,《实施规则》严格规范标识使用行为,严禁冒用、伪造、变造网络安全标识,禁止未达标产品违规张贴标识,压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企业须建立产品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持续开展漏洞监测、安全更新,保障产品全使用周期安全。
监管层面,《实施规则》明确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依据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对标识使用不合规、产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责令整改、下架召回、行政处罚等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倒逼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消费者、媒体举报违法违规产品,形成多元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