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近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公告,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消费维权工作站,旨在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基层消费维权网络,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
据了解,本次征集对象为四川省与消费领域密切相关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企业,将优先吸纳平台型、总部型、连锁型企业以及投诉高发重点行业的相关机构与经营主体。
申报主体须满足4项核心条件,即纠纷处置机制健全,已建立完善的消费争议受理处置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可配备专(兼)职维权工作人员,规范开展投诉受理、调解处置及台账管理工作;基础保障完备,拥有便民固定办公场所,配备通讯、档案保管等配套设施,可公示对外服务标识;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行业协会治理规范、服务成效良好,企业经营稳定、信用优良,具备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履职意愿充分,自愿接受四川省消委会业务指导,主动承担消费普法、消费风险信息报送、消费体察等社会性维权工作。
公告明确了消费维权工作站的五大核心职责,包括宣传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开展消费科普教育;受理并依规调解本单位、本行业消费投诉,规范做好数据报送;梳理投诉热点、研判消费风险,及时报送消费预警线索;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消费评议等各类维权公益活动,配合开展消费监督、约谈调查等工作,同时完成四川省消委会交办的其他维权工作任务。
在管理考核方面,本次授牌的消费维权工作站有效期为2年。四川省消委会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通过业务培训、日常指导、年度评估等方式规范工作站运营。有效期满后将开展综合考核,合格主体可续聘授牌,履职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续聘并收回牌匾;对长期不履职、出现重大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主体,将提前撤销其工作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