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最近,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淳安分局、淳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蚕吃了有毒桑叶致死的消费纠纷。经调解,农药经销商和生产厂家赔偿27户农民共计12万余元并公开道歉。
据了解,2009年10月9日,淳安县汾口镇湖塘村、林深源村部分农民向汾口工商所、淳安县消保委汾口分会反映,两三天的时间里,他们养的蚕大部分无缘无故地死了,损失较大。农民们称,他们给桑树喷洒的农药是在当地一家农药经销店里购买的,因此怀疑该农药有问题。但是,农药经销商和生产厂家认为这只是农民的猜测,没有事实证据,拒绝承担责任。
受理投诉后,工商、消保委人员将封存的农药和农民使用过的农药分两个批次,向权威机构送检,结果显示,该批农药中含有三氟氰菊脂0.08%,违反了该农药禁止对桑叶使用的规定。在证据面前,经过调解,农药经销商、生产厂家同意赔偿 27户受损农民129890元并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