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河南省开封市经适房楼盘宏康家园小区部分业主投诉开发商涉嫌违规售房一事,该市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
■本报记者 耿记安
9.4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一对一建了约1.5万平方米的车库,开发商要求每位中签业主必须购买面积不等的对应车库,否则“中的签作废,让位给候补签用户”,而车库每平方米均价高出经适房均价近千元。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河南省开封市的经济适用房楼盘宏康家园小区。
业主投诉——
不要车库中的签就要作废
开封市民王先生日前向记者反映称,2008年11月初,他通过摇号中签方式选中了该市宏康家园小区一套面积为70多平方米的经适房,不久后,开发商开封市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公司)告知他,要购买该套经适房必须再同时购买一个面积为27平方米的车库,否则“中的签就要作废”。王先生说,让他更为不解的是,车库每平方米的价格为2500元至2600元,比该经适房每平方米1560元的均价高出近千元。
在王先生的指点下,2009年12月10日和2009年12月14日,记者两次登录QQ号为84317111的“宏康家园业主群”。在这里,一些业主在和记者交流时表示,他们均被宏泰公司以“不买车库不能购房”为由强制搭售了面积不等的车库。业主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家被强制搭售了27平方米的车库,只得借款交付12万元定金。刘女士说,自己家别说汽车,连电动自行车也没有,只有两辆自行车,但开发商说“不要车库不能选房”。
此外,一些业主向记者反映,宏泰公司目前尚未获得销售许可证,却已收取业主800多万元购房款。不少业主向记者表示,建设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一种保障性举措,宏康家园是经适房小区,强行搭售加重了业主的经济负担,让其难以承受,他们已将上述情况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记者调查——
每套房屋均配有面积不等车库
为了进一步调查,2009年12月11日和2009年12月17日,记者两赴开封市进行了采访。
记者在位于开封市西南郊的宏康家园楼盘在建工地看到,全部21栋楼都已封顶,每栋楼的一楼均是面积不等的车库,顶层全部为尖顶的阁楼。车库面积最小的有四五平方米,最大的约30平方米。现场施工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共开发建设经适房1026套,车库数量与此相当。在宏泰公司设在小区附近的售楼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的房屋目前已全部售完。
在售楼处,记者看到了开封市建设委员会2009年7月21日颁发的该楼盘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面显示,所有楼的一楼车库层高审批为2.18米,二楼以上层高审批为2.7米,阁楼无层高审批;21栋楼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全部为“划拨”。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一系列问题,宏泰公司总经理陈然和总工程师郭洪波向记者解释说,小区建筑面积共为9.4万平方米,其中包括约1.5万平方米的车库,1026套房子每套房屋均配置了大小不等的车库,这主要是出于安全管理的考虑;因资金紧张,公司的确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已收取业主购房款800多万元,主管部门已责成他们退款。
原因分析——
如此销售开发商可获额外收入
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了解到,作为必须经政府定价的经适房小区,开发商宏康公司将宏康家园21栋楼的一楼全部建成层高为2.18m的车库,之后将车库以每平方米超出该小区经适房均价近千元的价格,捆绑销售给经适房中签业主。据调查,宏康家园共建车库约1.5万平方米,按照车库每平方米平均售价超出该小区经适房均价700元来计算,这一项可为宏康公司带来近千万元的额外收入。
对此,宏泰公司总经理陈然解释说,经适房开发是微利项目,按规定利润率不能超过3%,公司前期垫压资金严重,如果销售过程中不想办法,就会出现亏损。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开封市,其他一些经适房小区也存在房屋和车库捆绑销售的情况。
部门声音——
严格禁止开发商捆绑销售车库
对于上述情况,主管部门有何说法?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2009年12月20日,开封市建设委员会工程规划审批科科长梁玉林向记者表示,宏康家园楼盘的车库因层高不到2.2m,不能办理产权证。
对于价格问题,开封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收费科李科长告诉记者,经适房的销售价格必须经该部门核准,但车库等不在楼层价格调整范围之内。据李科长透露,目前,开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正联合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房管局等职能部门加紧制定《开封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拟于2010年初出台,今后开发商开发、销售经适房的行为将受到严格监管。
2009年12月22日,记者从开封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经济适用房管理科和开封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获悉,两部门日前已受理宏康家园部分业主对宏康公司涉嫌违规售房的投诉,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宏康公司正向购房者退还违法收取的购房款。
2010年1月7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产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经适房楼盘一对一配建车库行为,目前河南省还没有统一规定,该部门的态度是不禁止、不提倡。他同时表示,消费者一旦获得经适房购买资格,开发商在售房时不能附加任何条件,把房屋和车库强行捆绑销售的行为是严格禁止的。
●专家观点
一对一配建车库有违经适房建设初衷
1月7日,针对上述情况,河南财经学院徐强胜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3个观点。
首先,购买经适房的消费者均是中低收入阶层,开发商在开发建设时一对一配建车库,违反政府建设经适房的初衷。其次,经适房的销售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买卖关系,购房人是通过政府公开摇号才获得认购权的特殊消费群体,在其购买过程中,开发商无权附加任何条件。再其次,开发商捆绑销售车库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对于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
宏康家园小区上述纠纷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有专家认为,经适房作为政府保障性住房,有关部门应对其配套设施建设进行更细化的规范和约束,严格监管开发商的销售行为,以充分体现其保障性住房的性质。
(耿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