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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打造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铜墙铁壁
——京、浙、湘、粤4省市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介绍
作者:贾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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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中,担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任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食品市场监管,有力保障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在1月7日至1月8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北京、浙江、湖南、广东等4个省市工商局就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些成功做法进行了大会交流。
■本报记者 贾 君
北京
健全4个层级控制体系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水平
    北京是一个拥有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共2160万的特大消费型城市,70%以上的食品由外埠供应。目前,北京市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及农副产品市场共计3869个,小食品店49371个,食品种类杂、数量大,经营主体多,人员结构复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责任大。尤其是2009年,面对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保障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期间食品安全任务更为繁重、艰巨和紧迫的情况,北京市工商局开拓创新,使首都食品流通监管总体情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切实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巡视员王建华在会议发言时说,继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期间无一例食品安全恶性事件出现,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首都食品市场秩序的总体水平再创新辉煌。
  王建华介绍说,2009年,北京市工商局突出“两个整治”,即集中开展对食品经营主体的整治,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集中开展对高风险食品的整治,做到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据介绍,在构建“3个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尤其是在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自检体系工作中,北京市110家有条件的商场、超市、市场配备了食品安全检测或快速检测设备,对食品的化学性、生物性污染开展了系统、持续的监测和评价。2010年,北京市工商局要进一步投入2000万元,再支持建设100家食品经营者自检室。此外,以北京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控中心的技术控制体系为第一层级,归集食品安全标准和监测数据并进行分析评估,开展具有前瞻性的食品安全监控研究;以在朝阳、海淀、丰台、顺义、昌平、房山等6个分局设立的食品安全监控分中心为第二层级,按照辖区食品经营的特点侧重专业性技术评估;以在其余13个区县分局设立的食品安全控制实验室作为第三层级,在各分局原有快速检测实验室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设备、扩大规模、提升能力;以一线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的便携式快速检测设备和27辆快速检测车作为第四层级,提升现场控制能力。上述4个层级共同构成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控制的整体技术合力,及时、快速、有效地控制食品流通风险。
浙江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实现关键部位全覆盖
    近两年来,浙江省工商局按照“提质扩面、放大效应”的思路,全面开展城市社区、校园、景区等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坚持不懈地将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初步实现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在流通环节重要点位的全覆盖。截至目前,浙江全省有各类食品安全示范店29788家,其中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24176家,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店2108家,校园食品安全示范店1710家,景区食品安全示范店180家。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马柏伟在发言时说,为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店“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浙江省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推进社区、校园、景区等区域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建设,以持续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示范引导作用。一是在整治中作示范,提高农村小食杂店规范经营水平。从2008年开始,浙江省政府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小食杂店整治规范工作,由工商系统负责全省25万家小食杂店的整治。到2009年底,浙江省90%的小食杂店通过了整治规范验收,实现了合法经营,全面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经营者自律制度,有效提升了农村小食杂店食品安全水平。二是以农村带动城市,基本实现城市社区示范店全覆盖。在农村取得成功经验后,浙江省工商局结合城市社区的特点,重点突出食品统一配送率、自律经营规范水平、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等要素。目前,全省共创建社区示范店2108家,覆盖了部分城市社区。杭州市等地实现了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全覆盖。三是在校园、景区等重点部位创建示范店,实现流通环节关键部位全覆盖。在不断推进农村、社区等区域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的同时,全省工商机关紧紧抓住流通环节的关键部位,全面开展了校园、景区、厂区、营区、医院等区域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建设。
  马柏伟介绍说,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实现了城乡消费者享有同等的消费待遇,提高了农村消费者的生活品质,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支持。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的2008年度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评价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认知度达到83%。实践证明,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是工商系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是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的重要展示平台,更是工商系统执法为民理念的具体生动写照。
湖南
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四化”建设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四个统一”的要求,湖南省工商局近年来着力构建大服务、大监管、大维权、大发展的工作格局,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湖南省工商局副局长阳芳华在发言时说,近几年来,湖南省工商局制定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实施办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构建了工商抽检、经营者自检和消费者送检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机制。以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比较集中、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为重点,组织对食用油、肉制品、米粉制品、辣椒制品、槟榔制品、月饼、桶装饮用水等进行了抽样检验,公示抽样检验结果,进行消费警示。
  阳芳华介绍说,湖南省工商局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建立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监管,将监管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责任区,明确监管人员,根据监管情况进行考核;实行一户一账一卡入机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和信用分类监管;实行以“六查六看”为重点的市场巡查制度,积极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长沙市工商局全面推行了电子监管地图;岳阳市工商局实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铭牌”制度,将监管人员和服务对象基本情况用铭牌的方式固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益阳、衡阳、娄底、邵阳等市工商局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常德、张家界市工商局推行了“一票通”管理办法,永州市工商局探索了大型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电子备案系统,株洲市工商局实行快速检测巡回工作机制等等。二是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节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奶制品市场以及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200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6842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846321户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447件,查处无照经营1226户,查处制假售假窝点37个。
广东
完善质量抽查标准严把食品安全关口
    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冯湘勇在发言时说,2009年,广东省工商局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严查大案要案。据统计,2009年,广东省工商系统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196712户次,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363宗,捣毁食品制假售假窝点136个,取缔食品无照经营2267户,切实维护了广东省的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冯湘勇说,一直以来,对食品等商品进行质量抽查,检测机构只能出具“某一批次不合格”的结论,工商等执法部门只能清查单个批次的产品,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执法效果。为解决这个问题,广东省工商局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联合起草了4项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国家标准,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09年1月1日向全国推荐实施。按照新制定的监督抽查国家标准,送检时,被抽查总体既可以为某一产品的一个批次,也可以是与被抽查具体商品的相同厂家、相同品名、相同型号的商品集合,即“某产品某时间段产品”,如“某品牌某时间段生产的中老年奶粉”。承检机构在出具检验结论时,就可依据新标准,判定该产品的被监督总体是否合格。2009年,广东省工商局采用新标准对桶装饮用水抽检了120批次,经检验,不合格53批次,不合格产品多来自管理不够规范的小企业。广东省工商局依照新标准立案37宗,责令25家企业整改,查扣不合格商品2390件。
  同时,广东省工商局积极探索信息化监管手段,2009年集中人力专题研究重点商品质量监管软件,提出以工商业务信息系统为依托,通过统一标准、整合资源、分类标识、革新监管方式、扩展应用功能等构思,在建立台账以及索证索票等追溯制度的基础上,把经营主体与其经营的商品关联起来,把商品监管与企业分类监管结合起来,整合监管信息和资源,以信息化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触角延伸到流通环节重点商品监管的每一个点,对重点商品经营主体进行全方位、动态式的精准管理,实现风险控制,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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