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彭为红记者吴采平)为积极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性与透明度,提升行政执法行为的说服力与公信力,实现科学和谐执法,湖北省工商局于今年1月1日起,在全省工商系统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
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是在行政执法文书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就证据与事实的关系、事实与定性的关系、定性与处罚的关系进行论证,并对适用自由裁量权的依据以及是否采信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的依据等进行详尽阐述,以增强行政行为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湖北省工商局局长刘源超介绍说,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是推进依法行政、创新执法体制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工商职能转型升级、树立工商机关良好执法形象的必然要求,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有利于建立互动合作执法模式,有利于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有利于法制宣传,也便于接受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