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徐德星)浙江省淳安工商分局日前在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专项整治中,查处了两起违法保健品广告案。 这两起保健品广告案,用语绝对化、宣传保健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消费者的名义做证明、与其他同类保健食品进行功效对比,以及对保健食品的性能、用途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等。淳安工商分局同时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消费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不要盲目相信虚假宣传,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