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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新政增大汽车消费牵引力
作者:张震


    ■本报记者 张 震
  作为2010年汽车扶持政策中的重头戏,《汽车信贷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在抓紧制定当中,最快将在春节后出台。日前,记者了解到,《条例》将大力扶持以汽车金融公司为主的汽车消费信贷,拓宽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这将使得贷款利率随之降低,加大汽车消费信贷的比例。
  事实上,早在2009年初颁布的《汽车产业振兴规划》中,就明确提到“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国家信息中心资源部主任徐长明告诉记者,从世界范围看,美国是消费信贷买车比例最高的,85%的人用消费信贷买车;印度有65%的人用信贷买车,而在我国不到10%。
  分析国内汽车消费信贷不高的原因,徐长明认为,一是消费观念,二是消费信贷的模式。中国汽车金融公司占到贷款总量的20%,商业银行占到80%。如果加大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一定会对整个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有很好的促进。
  另外,我国现行汽车消费信贷长期存在诸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汽车消费信贷的发展。益普索上海分公司汽车研究主管张晓雄告诉记者,一是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个人信用立法缺失,在车辆抵押和登记、违约处置等诸多非金融环节方面法规保障不力。同时,失信惩戒制度缺失,挫伤了商业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二是手续繁琐且成本高,抑制了消费者的贷款需求。
  业内人士认为,完善后的汽车金融对于拉动个人消费的作用将相当明显。首先是有购车资金困难的人群;其次,是看重资金现金流,希望用周转现金去做其他投资,但又有购车需求的人群;还有一类则是有车人士存在的升级换代、以旧换新的需求。这三类群体的数量相当大。
  除此之外,年轻一代的消费者更容易接受这种消费方式,他们对信贷消费和金融服务都不陌生,也更愿意进行尝试,这一人群的数量也相当可观。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预测,2010年汽车信贷新政实施后,消费者采用汽车信贷购车的比例有望从目前的不足10%提升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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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汽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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