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聂国春
1月18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乙肝病毒携带者李华(化名)因申办食品健康证遭拒而状告省卫生厅和省疾病防疫控制中心一案。尽管卫生部已于今年1月5日举行新闻通气会,宣布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1月21日,卫生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的《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同时各级医疗机构也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上述检查。但记者调查发现,乙肝两对半仍是很多健康检查机构体检套餐中的必检项目,企业和学校也多在入职或入学时要求进行乙肝检测。
改换被告获得立案
据了解,李华去年11月20日前往山东省疾控中心办理食品行业从业健康证,但该中心工作人员以“依据旧的细则不能办理健康证”为由,拒绝为李华办理健康证。在向山东省卫生厅投诉未果后,李华于2010年1月6日向济南市历下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然而,法院审核后认为此案中省卫生厅不能作为起诉对象,所以并未予以立案。”李华的代理律师王美中说,经过商量,李华决定改为只起诉具体负责颁发健康证的省疾控中心。18日下午,他终于拿到了法院的立案通知书。
王美中告诉记者,这份重新递交的诉状主要是要求确认山东省疾控中心未履行法律职责,同时请求法院责令其限期为原告颁发健康证。
记者了解到,在本案立案前后,已有3个地方的乙肝携带者因同样事由将相关部门诉至法庭。
两对半仍是必检项目
除了申领健康证,记者调查发现,日常较为普遍的入学、入职检查中,乙肝两对半检查仍是重要内容,取消乙肝检查在现实中仍有不少障碍。
记者在北京的一些体检机构网站上看到,几乎所有的体检套餐都包涵乙肝一项。北京九华健康体检中心推出的入职体检套餐中,“乙肝五项”赫然在列。慈铭体检虽然推出了七八个体检套餐,但最简单的也得做“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多的则涵盖乙肝两对半、肝功能、DNA检测等10多项内容。而民众体检、现代阳光健康体检连锁机构、国宾健康等体检机构推出的套餐中,也无一不包含“乙肝”检查。
记者随后电话询问了多家医院的体检中心,几乎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告诉记者,“乙肝五项”检查是很多企业入职体检的必选项目,“企业要求这么做,我们就得满足人家的要求。”北京某医院体检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北京市体检中心主任杜兵1月15日在做客首都之窗时也坦言,北京目前还在进行“乙肝五项”的检查,这主要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本人的需求来做的”。
杜兵说,作为医疗机构,肯定会按卫生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但目前为止还没有见到卫生部有关取消乙肝入学、入学检查规定的红头文件。所以,现在的检查是根据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健康需要来查。
不仅在北京,上海和广东以及全国的其他地方也仍然在将“乙肝五项”列为必检项目。在广东东莞打工的杨女士对记者表示,因为将孩子转到东莞市的学校插班借读,被要求进行体检,而“乙肝五项”正是必检项目之一。
还有多少人“被自愿体检”?
据报道,取得健康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雷闯本月16日在上海某健康体检中心门口上演了一起行为艺术。雷闯和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人贴着面膜,右手举“以仁慈之名”黑底白字牌子,另一人则戴着布满百元钞票的口罩,左手持巨型针筒,上写“被自愿乙肝体检”。
原来,那位乙肝病毒携带者留学归来,应聘上海某国企,在通过面试之后体检,该国企要求应聘者在体检单上签署自愿检查乙肝项目,以规避法律责任。由于体检后企业人事经理迟迟不回复这名“海归”,他联系到了雷闯,策划了这起行为艺术,以此抗议包括该体检中心在内的体检机构违反国家法律,为公司招聘提供乙肝体检的服务。
专家告诉记者,表面抗原这一项检查如果呈现阳性,虽然不能判定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但基本可以判定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除非国家强制规定企业招聘员工时不准检查乙肝两对半,否则还是会继续要求员工检查这个项目。”在北京某医院体检中心门口,一位带队体检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他们也能理解乙肝患者的苦衷,但从整个大环境考虑,还是不能接受。
接受记者采访的不少体检者也表示,虽然要取消,但只要单位要求进行检查,他们还是会选择“乙肝五项”检查。
王美中认为,反乙肝歧视已经提倡多年了,但收效甚微,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公众对乙肝的认识不到位;二是没有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高校的违法成本,加大法律的震慑效力。要彻底消除乙肝歧视,除了需要国家相关部门严格按法律规章办事,还要加强乙肝的科普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乙肝。
据悉,李华诉山东省疾控中心案将于2月下旬开庭,本报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