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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消协发布2009年汽车投诉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
节前购车谨防陷阱
作者:吴采平 姚丰


    ■本报记者 吴采平 通讯员 姚 丰
  春节临近,武汉汽车消费又迎来了一个新的高潮。据武汉市消费者协会统计,2009年,全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4S店相关投诉210余起,占全年受理投诉总数的3.73%,较往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结合几起典型投诉案例,该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节前购车谨防陷阱。
陷阱一:
堂而皇之“以旧充新”
  2009年1月17日,消费者刘先生在位于武汉市武昌友谊大道888号的比亚迪4S店购买汽车,缴纳了全款5.9万元。当刘先生提车后发现该车竟然是辆二手车,仪表盘、油耗表均存在问题,且部分地方还有维修痕迹。刘先生要求退车,并给予赔偿,4S店方面同意赔偿,但双方对于赔偿协商不一致。后经武汉市消协调解,4S店方面同意退还消费者全款,并支付了1万元补偿金。
  ●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提车时,务必通过仔细观察、试驾等方式全面检查汽车成色、性能及主要部件是否完好可用。
陷阱二:
乱收费不成做手脚
  2009年1月7日,消费者郭先生因自己爱车有问题送到武汉市汉口黄浦科技园起亚4S店维修,结果被告知汽车发动机有异响。4S店维修人员将车体拆装检查后声称维修费要花15万元。郭先生决定送去其他地方维修,结果发现车内少了一个零件。消费者认定是由4S店检查时丢失的,但4S店以“证据不足”回应。经武汉市消协调解,起亚4S店退还了缺失的零件,并向消费者致歉。
  ●消协提醒:目前,4S店的乱收费、价高质差等现象较多,这就需要消费者擦亮双眼,应该让4S店出具合理有效的收费证明。若其无法提供,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且在维修时,要严格监督和检查相关细节,保留维修凭证。
陷阱三:
以缺货为由忽悠定金
  2009年9月4日,消费者李女士在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26号华星汉迪奥迪4S店交了一万元定金,订购了一辆奥迪A4轿车,约定12月交车。当李女士提车时,车商却称没车了。消费者故投诉至武汉市消协,要求车商赔偿损失。后经消协调解,4S店方面为消费者从其他地方调来汽车,并支付李女士一定数额的现金补偿。
  ●消协提醒:由于《担保法》《合同法》明确“定金”是法律概念,一旦缴纳,可予不退,所以消费者极易因此落入“定金”迷宫。消费者购车前务必要多方了解有关汽车的一些真实消息,参照相关情况,最后谨慎缴纳“定金”。
陷阱四:
保修约定设埋伏
  2009年6月,消费者刘志宝在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德国大众4S店购买大众途锐汽车一辆,商家称一年内保修。前不久,因为汽车出现故障,刘先生到该4S店进行维修。经检查,汽车故障是由于橡胶密封套出现问题,但商家称其不在保修范围,刘先生只得自己付费3524元进行维修。经武汉市消协调解,4S店为刘先生按成本价2100元更换橡胶密封套总成,维修费用3524里除去2100元,余款1424元冲抵今后的维修费用及保养费用。
  ●消协提醒:由于国家对汽车的“三包”规定暂未出台,行业售后标准难以统一,消费者务必在购车前仔细了解该车的售后项目,与商家签订并索要正规的售后服务协议,以便事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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