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北京市消协2009年六大工作亮点
作者:游婕


    点评“宾馆12点结账”破除不公平行规
  2009年,北京市消协系统继续开展点评“宾馆12点结账的行业规定”的工作,召开了研讨会,借助主流媒体公开点评,并配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调研,促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旅游局直接参与了此项工作。北京市消协就关于修改“宾馆12点结账”行规的意见,多次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进行沟通、商谈,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督促和中消协、全国各地消协共同推动下,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修改了行业规范,取消了上述行规。
开展电视购物体验调查推动行业自律
  北京市消协以点评电视购物广告为突破口,通过开展电视购物体验调查、向有关部门公开建议、督促引导企业自律等方式,持续推进电视购物行业的规范与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消协建议的主要内容在2009年也得到充分体现。一些企业自觉停播了广告,一些地方卫视台主动撤下违规广告,国家邮政快递公司(EMS)开始在全国试行先验货后付款方式。2009年9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同时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尤其规定“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还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鼓励行业设立“赔付保障基金”。
及时发布消协观点积极推进反垄断
  针对部分企业和行业组织制定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规和所谓惯例,北京市消协在第一时间发表消协观点和建议。一是就商务部2009年3月18日作出的“禁止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的决定”发表消协观点,支持商务部的决定,认为禁止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有利于市场竞争,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二是2009年4月就中航信发布的几大航空公司推出统一的机票打折标准,北京市消协旗帜鲜明地指出,几大航空公司通过中航信在同一时间联合推出统一的机票打折标准,涉嫌联合涨价,建议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机关依据《反垄断法》进行干预。
召开理论研讨会研究消费热点难点
  北京市消协联合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等单位,召开了“商业管理与法律理论”、“广告代言与法律责任”和“新型消费形式的法律责任研究”等研讨会,为提升消协组织的能力和层次,奠定了理论基础。
开展专项调查和比较试验强化消费指导职能
  2009年,北京市消协发布了《羽绒服装比较试验报告》和《北京旅游服务消费者满意度报告》,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木地板的比较试验,进行了电视购物体验调查、邮政营业窗口服务情况专项调查和母乳喂养调查。据统计,2009年该市消协系统发布了“远程购物需谨慎”、“看清邮购诈骗本质,谨防电话购物诱惑”等1325条消费警示、提示。
参与法规制定和修改反映消费者心声
  2009年,北京市消协积极主动参与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标准、合同、行业规定等的制定和修改,参与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反价格垄断规定》的修改,并向有关部门提交了修改意见。参加了《财产险产品修订指导意见》、《北京市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研讨会,参与了北京市工商局《婚纱摄影合同示范文本》、市建委《房地产预售合同》等11部法律、法规、合同示范文本等的制定。
(游 婕)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维权在线】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北京市消协2009年六大工作亮点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