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洪敬谱 通讯员 刘发民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工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该省二手车市场监管,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安徽省工商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进一步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
据安徽省工商局市场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二手车交易量快速增长。但是,一些地方的二手车市场经营场地和经营行为不规范,不正当竞争,欺诈消费者行为时有发生,加强二手车市场管理工作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该省工商、商务、公安、税务、财政、经信委、物价七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通知》规定,二手车流通行业的发展,应遵循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同时根据当地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和汽车保有量,合理确定二手车交易市场数量,原则上以当地汽车保有量10万辆为一个市场设立规划,今后省会城市每增加6万辆、其他地区市每增加4万辆可规划一个市场,各地政府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避免盲目建设,资源浪费。原则上,合肥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固定场地规划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其他地区不低于1万平方米,并有与经营设施和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二手车经销企业经营场所选址也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应有达到二手车购销和展示车辆需要的固定营业场地,展示场地不低于500平方米。《通知》还规定,自然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二手车经营或提供相关有偿服务。而二手车经销企业只能从事二手车收购、销售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中介、经纪和为其他二手车直接交易提供交易服务场所的经营活动。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对车辆状况、使用时间、行驶里程、税费交纳、重大质量瑕疵、资产权属内容进行公示。建立完整规范的二手车交易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交易档案保存期原则上不低于3年。二手车经纪机构不能以任何方式从事二手车收购、销售、鉴定评估活动,经纪结构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工商部门认定经纪资格证书,佩证上岗。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必须具备省级商务部门核准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国家颁发的旧机动车高级价格估价师和鉴定估价师资格证书,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鉴定评估机构同时必须取得省价格主管部门认定价格评定资质后,依法开展鉴定评估业务,并按规定格式出具规范车辆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安徽省今年还将在各市成立二手车流通企业专项整治机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二手车流通行业规范经营,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