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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运费补贴提高
作者:桑雪骐


  本报讯(记者桑雪骐)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的补充通知》,对北京、上海等9试点省市范围内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中单纯的回收企业,不分品种和运距,运费补贴标准在原有补贴标准基础上每台提高10元。
  记者在财政部公布的《家电以旧换新单纯回收企业运费补贴标准表》上看到,运输补贴针对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大类产品。相应补贴视各品类产品规格不同、运输距离不同而分为若干档次。原标准中,所有品类每台补贴额区间为20元-50元,而新标准中,相应区间为30元-60元。如21英寸以下CRT电视,原标准为运输距离150公里以下20元/台,151公里以上30元/台;而新标准则分别为30元/台和40元/台。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文件中第二条写明:“家电以旧换新单纯回收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再生资源的回收、分拣、简单加工,不参与家电销售或拆解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也就是说,获得提高运费补贴的为单纯回收企业,并不包括国美等双中标企业。但是由于大多数回收企业与相关销售企业都有若干关联,故如何厘清新标准补贴的发放仍有待研究。
  另据了解,为解决以旧换新中旧家电拆解力不足的问题,调动拆解企业对旧家电接收和拆解的积极性,在合理确定回收旧家电价格基础上,拆解企业补贴政策也有望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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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家电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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