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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岭南大地的丰收
——广东省工商系统多措并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纪实(下)
作者: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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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清新县工商执法人员走进田间了解农民购买使用农药化肥遇到的问题▼广东省清新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农药化肥市场
■本报记者 贾 君/文
郝 军/摄
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为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广东省工商局自主开发了广东红盾网农资监管专版和客户端台账信息记录软件,积极推行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
  记者登录广东省工商局网站——广东红盾网,农资监管专版立即跳出主页面。在农资监管专版上,可以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文件,公布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情况,通报农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同时通过专版完善全省肥料、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和商品信息,并按照“化肥农药商品照片示范样本”要求,拍摄相应的农资商品照片,形成完整的农资经营者商品信息档案,构建统一数据库,实施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监管。
  广东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吴创伟对记者说,截至目前,广东全省已经有13229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了网上账户,汇总了10344种肥料农药商品品种信息和445984条农资商品经营记录。通过严格落实进销货台账制度,依托农资网络监管平台,基本掌握了广东省内流通领域农资商品各项详细信息,从实时查询农资经营户的进货渠道、库存情况到销售情况,实现了全程可追溯管理。
  记者在清远市工商局采访时了解到,依托广东省农资商品监管专版,清远市通过汇集农资生产、销售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经销商品信息、进销货台账等信息,建立起了全市的农资商品流通信息数据库,将经检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的来源、去向、数量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确定监测重点,及时将不合格农资商品清除出市场。截至2009年底,清远市工商局已经建立了1228家化肥农药经营企业网上信息账户,汇总了26371条化肥、农药商品信息,为实现全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广东省工商局还结合监管实际,充分发挥农资行业协会自我规范、约束和教育的自律作用,探索工商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农资监管新模式,指导广东省市场协会制定了《广东省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跟踪制度》、《广东省农资企业行业规范实施办法》、《广东省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和召回制度》等7项制度,对农资商品经营企业实施自律管理。广东省市场协会秘书长吴玉军对记者介绍说,通过加强行业自律,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真正尝到了“走正路、树品牌”的甜头,工商机关可将有限的执法力量放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对象上,从而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
  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冯湘勇对记者说,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广东省工商系统在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从2006年至今,广东省工商局共抽查3892种肥料和农药商品,发现各类不合格商品930种,全系统共立案查处农资商品违法案件共计6164宗,案值6007万元;全省工商系统共没收查扣不合格商品2883.8吨,取缔无照经营563户,受理农资商品质量投诉1635宗,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888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开展合同帮农工作促农增收
  有了规范有序的农资市场,如何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致富,成为广东工商人近年来认真思考的问题。“‘公司+农户’、‘市场+农户’是现代农业生产的主要形式。如何充分发挥这些形式的作用,关键要靠合同。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履约是否顺利,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户权益保护问题。合同监管是工商机关的法定职责,加强农业合同监管,推进合同农业发展是工商机关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冯湘勇对记者说。
  2月26日中午,记者从广州市驱车北行一个多小时,进入粤北山区。继续北上,记者来到清远市清新县禾云镇杨桃树村,一个属于国家级贫困县的偏远山村。
  车辆在路边停下,记者沿着弯弯曲曲的土路步行进村。土路两边砂糖橘树挂满了果实,硕大的香蕉树不时闯入记者的视线。
  73岁的桂老伯正在刚刚建起来的养殖大棚里忙碌着,一层层的菌菇就要冒芽了。因为儿子和儿媳常年在广州打工,桂老伯和老伴在家照看孙子。以往,桂老伯就在村边的自家田里种砂糖橘树,每年有几千元的收入。前不久,在清新县工商局的指导下,桂老伯与清远根本农业科技扶贫有限公司签订了种植袖珍菇的养殖合同,在工商干部的帮助下,老伯在自己的地里搭起了一个养殖大棚,今年将养殖5000个菇包,一年将能有1万多元的收入。想到今年收入将成倍增长,桂老伯开心地对记者说,有工商干部的帮助,等家中收入增多了,就让孙子到清新县城好一些的学校读书。
  看着桂老伯脸上舒展的笑容,记者更加体会到发挥工商职能、合同帮农的重要意义,它承载着农民们增收致富的梦想。
  冯湘勇分析说,近年来,发展“合同农业”中面临的最棘手问题是农业合同签约率和履约率不高,随意违约、草率签约甚至不签合同的情况比较普遍。究其原因,关键是企业和农户法律意识不强、法律地位不平等,没有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针对这一问题,广东省工商局提出了以制定和推广农业合同示范文本为突破口,加强对农业合同签约、履约行为监督,推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工作目标,并制定下发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农业合同监管工作意见》,探索建立对农业合同“三位一体”(即工商机关、农村基层组织和合同当事人三方共同对农业订单合同进行监督)、“四级联动”(即市级工商机关、县区级工商机关、工商所和红盾护农维权工作站四级监管部门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
  为规范合同文本条款,破解企业与农户利益对立难题,2006年以来,广东省工商局与广东省农业厅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甘蔗委托种植合同》、《水产养殖订购合同》等10类农业合同示范文本并推广使用,还指导各地级市制定17类农业合同示范文本在辖区内推广使用。2009年底,广东省工商局又与省农业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了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至此,初步建立了覆盖广东全省包括耕地在内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水产品的标准化合同示范文本体系。
  农产品合同示范文本体系搭建起来了,如何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就成了广东省工商机关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吴创伟对记者介绍说,广东省工商局在推广工作中坚持“两手抓”的做法,即一手抓龙头企业,要求每个县工商局至少负责一家本辖区涉农龙头企业,作为重点推行使用示范文本的单位,目前全省已确定了219家涉农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推行使用示范文本;一手抓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通过发挥工作站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农民辨别假冒伪劣农资和防御合同欺诈能力。目前,广东省工商系统已设立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7807个。
  据广东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吴创伟介绍,从2006年广东省工商局在全系统开展创新行政指导职能开展合同帮农工作以来,涉农企业和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农业合同签约率明显提高,合同签约数量和金额不断增加。2006年至2008年,广东省各级工商机关共指导3102户涉农企业与农户使用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农业合同108.6万份,金额179.7亿多元。2009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指导涉农企业与50万多户农户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农业合同75万多份,金额199.86亿元。其中清远市工商局指导农户累计签约合同6.7万多份,签约金额18亿多元;阳江市工商局指导企业签订农业订单合同12509份,合同总金额4亿多元,带动农户11357人。
  在广东省工商系统的大力扶持下,全省订单农业发展迅猛,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了珠三角农村的“造血”功能,促进广东省农村循环经济发展。2009年,韶关市曲江区工商局指导广东联益米业(曲江)有限公司采用规范合同文本带动农户2.65万户,推广种植马坝油粘稻16万亩,收购马坝油粘谷6.2万吨,总产值1.35亿元,每户农户从中增收1208元。湛江市遂溪县约有16万户蔗农,蔗农与糖厂签订的农业合同有10多万份,在糖厂每生产一吨糖平均亏损200元至400元的情况下,糖厂仍能履行合同条款,以215元每吨“保底价”收购农民的甘蔗,保障了农民基本利益,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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