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运用高科技手段精确监管网络交易市场,取得显著成效——
■本报记者 贾 君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运用高科技手段精确监管网络交易市场,制定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打造诚信网络交易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泉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泉州地区开展经营性活动的独立域名网站有2.4万多家,网上商户有近5万户,网络商品成交额逐年增大。支持、鼓励和促进网络市场发展壮大,是工商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因此,泉州市工商局以营造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市场环境为目标,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服务、推动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经过数次论证、修改和完善,由泉州市工商局研发的“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泉州1.0版)”于2008年3月1日起在福建全省工商系统全面启用,该系统主要包括网络市场主体备案、网络商务行为监测、企业维权、日常巡查、涉嫌违法网站监控等业务模块。这一系统的运用和完善,为福建省工商系统实施“以网管网”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其中,电子数据取证专用设备的功效得到检验和发挥,提高了电子证据取证设备的应用率,为重特大网络违法经营案件的查处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泉州市工商局构建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制度,建立了网络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档案。
针对无店铺网络经营者因无固定经营场所,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的现状,泉州市工商局大胆探索,审慎制定了《泉州市工商局无店铺网店登记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坚持自愿办理的原则,明确扶助就业、重在规范的思路,明确无店铺网店以经营者经常居住地作为经营场所登记,并对网店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事项的核准作出统一规定,解决了无店铺网店这种新型经营模式无法取得合法主体资质的实际难题。2009年6月8日,福建省依据该指导意见核发了第一张“网店”营业执照,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该“网店”申领营业执照后,点击率由原来的每日600多次增至5000多次,注册会员人数由原来的每日几个增加到每日近百个,给经营者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如今,“网店”营业执照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截至2009年底,泉州市已有80多家“网店”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
截至2009年11月26日,泉州市工商局共完成网络市场主体备案3761家。依托网管系统,该局实现了对已备案网站的有效巡查,通过与企业注册登记数据库比对进行主体资格甄别,严格执行网络市场日常巡查、专项巡查和不定向巡查,有力地打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
据了解,2009年,泉州市工商机关共查办网络违法经营案件近400件,案件涉及商标违法、广告违法、无照经营及冒用公司名义、虚假宣传、传销等多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