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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鱼掉包成冰冻鱼 消费者投诉获赔偿
作者:李彬 朱海


    ■李 彬本报记者 朱 海
  近日,江西省泰和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经营者调包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赔200元。
  投诉 2月26日,消费者严某以8.23元的价格,在泰和县某购物广场生鲜处选购了一条活鱼,并请售货员帮其宰杀,等她买完其他物品后回来再取。严某回家后发现,刚买的鱼有异味,便到该购物广场交涉。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承认是售货员用冰冻鱼代替活鱼所致,表示可以退款。严某没有同意,要求其负责人当面赔礼道歉和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严某投诉至泰和县消协。
  结果 受理投诉后,泰和县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证实严某反映的情况属实。随后,消协工作人员联系该购物广场相关负责人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购物广场一次性赔偿严某各项损失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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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投诉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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