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审议并原则通过
■本报记者 胡 军
4月15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一锤定音,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会议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决定了下一步工作。同时,充分肯定了《纲要》制定过程中采取问计于民、开放式的有益经验,达到了广聚民意民智、凝聚共识的目的。
会议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但教育的发展还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新阶段新形势的更高要求。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提升国民素质、加快现代化建设进程和促进社会公平具有深远意义。
历时一年半,数十次易稿。记者了解到,《纲要》经过调查研究、起草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三个阶段;组织了各地、有关部门、学校、社会团体等广泛参与;两次在网上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动员人力之多、覆盖范围之广、社会参与度之高在我国规划制定史上少见。“《纲要》从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确定了到2020年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把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对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保障农民工子女就学、高考改革、落实扩大办学自主权、教师队伍建设、政府投入责任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有力可行的措施。不过对于教育界的人来说,现在通过的《纲要》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文件,我们关注的是下一步的具体行动、具体实施与完成时间节点、具体科学指标等。”对于刚刚通过的《纲要》,北京知名民办教育家刘先生显得非常冷静:“目前还是原则通过,还有进一步的修改意见。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这个方案并不是十全十美,不能解决中国目前所有的教育问题。”
在4月8日由教育部组织的《纲要》第二轮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有关情况座谈会上,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教育部部长助理吴德刚介绍,第二轮公开征求意见通过信函、媒体、网络等方式收到意见和建议共计252万多条。经统计显示,社会对《纲要》的满意度达到73%。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教育界人士尤其是民办教育界人士对《纲要》的通过持冷静的态度。“比如办学自主权的问题,1993年的国家教改纲要就提出要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解决政府与高等学校的关系,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通过立法,明确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使其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现在已经过去了17年,这次《纲要》又提出‘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事实上是在解决17年前确定的改革方案的落实问题。”山东某资深教育界人士王先生如是说。北京市民郭先生的话也很有代表性:“《纲要》很全面,但如果得不到快速、有效的落实,我的孩子可能就享受不到改革的成果,还得继续交赞助费、择校费,每天还得背着沉重的书包去上学,还有永远写不完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