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燕京
近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对违反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规定的有关企业作出了分别罚款10万元的处罚。随着罚单的开出,让人们再度关注起了家电以旧换新操作中的漏洞,以及如何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据北京市商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举报线索,北京市商委调查人员发现,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所辖门店中,一些企业的个别导购人员不按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规定的工作流程,违规使用回收凭证,骗取以旧换新补贴。
骗补的具体过程是:在大中所辖门店中,个别销售人员以百元左右的价格出售折旧证,顾客不需旧电器和北京市户口就能参加以旧换新业务并得到400元补贴。
北京市商委目前已责成大中等3家企业限期整改,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对相关导购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此外,3家企业被责令在10日内补足被全额扣除的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受到警告,若企业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情节严重的将直接取消其参与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和销售企业资格。
北京市商委再次要求所有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回收企业和销售企业要加强员工培训和政策学习,严格内部管理,完善操作规程和监管制度;要借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开展较好企业的经验和做法,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加强店铺巡查,开展顾客回访,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记者联系到出问题的3家企业,3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问题出在个别导购员身上,企业会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尽管在制定以旧换新规定的时候,已经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尽可能地严密,但在实践中仍然发现有漏洞可钻。在处罚公布后,记者来到某家电卖场询问销售人员不具备北京市户口也没有旧家电有什么办法购买以旧换新家电,有销售人员支招说,如果本人不是北京户口,可以用本地朋友的户口购买,一个北京户口可以享用5次优惠,不会影响朋友再次购买。而如果家中没有旧家电的话,可以去旧货市场低价买一台进行抵换。
另据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规定试点期限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5月底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点结束后,将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同时,随着以旧换新地域范围的不断扩大,监管也将进一步加强。